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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強相剋行為(相互抵制) 甲刺激產生痛苦的反應,乙刺激產生愉快的反應,若使愉快反應強於痛苦反應,且兩行為不並存,則乙刺激會取代甲刺激。依此原理,我們可以安排無法並存的兩個行為,以好行為代替不當行為。 例如:唱歌與哭鬧兩行為不能並存,小女孩若起床唱歌則得貼紙,就會剋除哭鬧行為。      興奮與平靜是不並存的行為,某生愛吵鬧,若選為風紀幹事,為了維持秩序,某生自己就不能再吵鬧了。 返回行為改變技術 欣悅診所   身心/精神專科蔡咏良醫師台南  失眠 頭痛 焦慮 憂鬱專家心悅專線  06-2283065www.amenity.tw台南市夏林路101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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